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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及换证工作说明

 

 

 

    一、现场管理人员换证工作。本次全省现场管理人员“省证换“国证”工作与证书继续教育工作,是两项不交叉的工作。“省证换“国证”一是为了今后企业办理管理人员调转后无需再重新打证(“省证上有企业名称,“国证”上无企业名称)。二是证书考取满三年进行继续教育后,无需重新打证及加盖继续教育印章。三是统一全省现场管理人员证书样式,便于企业在外省施工时使用。

 

 

    二、现场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。证书考试合格日期满三年,应当进行继续教育,证书持有人登陆“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”个人帐户,网上直接进行岗位专业试题考试(可以多次考试,直至及格),及格后完成继续教育,主管部门不需要在证书上盖继续教育印章,系统自动记录证书继续教育情况。

     网上继续教育考试可在证书满三年前二个月开始,过期后不完成继续教育则不能进行管理人员单位变更等相关业务。

 

 

     三、现场管理人员“省证换“国证”工作由企业注册所在市(州)建设主管部门发证机构负责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201919